我院被评定为新农合首批“诚信评价市级A类”定点医院
发布时间:20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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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宁市卫生局组织对全市各家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诚信等级评价活动,我院因工作突出,被济宁市卫生局评为新农合诚信评价市级A类定点医院。
此次诚信等级评价是对新农合经办机构设置、制度建设、新农合管理、新农合服务、医药费用控制及执行政策法规等诚信状况进行的综合评价,评价分为A、B、C、D四个等级,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年终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诚信等级评价实行动态管理,评价年度间如发现医疗机构存在违法违纪行为,随时可降低其诚信类别,直至取消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以促进定点医疗机构加强管理,提高新农合管理服务水平。被评价为D类等级的机构,要进行整改,重新进行检查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