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区国庆节放假通知
发布时间:201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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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根据国务院放假通知,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经院委会研究,现将国庆节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为:10月1日—7日(周三至周二),共7天。其中:10月1日—3日为国家法定假日,10月4日(星期六)、10月5日(星期日)公休,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公休分别调至10月6日(星期一)、10月7日(星期二),10月8日正常上班。
二、院办、病案室、后勤及驾驶员安排值班。
三、节日期间,院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临床医师、医技科室夜间听班人员及行政总值班人员、驾驶员应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科室负责人如离开济宁城区的,应提前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到人事科备案。各科室节日期间应严格按照工作需要安排值班,不得擅自扩大值班人员范围。
四、节日期间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逐级上报。
五、自10月1日起作息时间调整为:上午时间不变,下午2:00—5:00。
六、通知下发后,各科室应于9月30日前将值班表上报人事科。
院办公室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