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节放假及作息调整通知
发布时间:2009-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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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室:
根据国务院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经院委会研究,现将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为:10月1日-10月8日,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 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二、放假期间,四大临床科室、放射治疗室、热疗及模拟定位室正常上班,不得减少值班人数;医技科室周一至周五双人值班;院委会、办公室各留一人值班;手术室、供应室、聂广利听班;财务科自行安排值班,要与住院处做好协调,保证医院资金的存取安全和病人报销的正常运转。
三、各部室要认真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防火、防盗及安全保卫等工作; 加强对水、电和贵重药品、精密仪器的管理,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四、节日期间,院委会成员、各部室负责人、行政值班人员、临床医师及驾驶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以确保工作需要。
五、自10月1日起,作息时间调整如下:上午8:15上班,12:00下班;下午2:00上班,5:00下班。请各科室做好新旧作息时间的衔接工作,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200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