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院区临床医技科室收费管理责任书
发布时间:201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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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医院管理,坚持“合理检查、合理诊疗、合理收费”的原则,进一步规范科室收费管理,坚决遏制侵犯医院经济利益的漏收费行为,维护医院、科室、患者三方权益,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 科室责任内容
(一)组织科室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山东省驻济省(部)属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掌握本科室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收费。
(二)科室建立健全收费监督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措施,设立奖惩制度,不断改进工作流程,及时发现收费漏洞,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三)本科室开展的检查、治疗项目收费标准应上墙公示,自觉接受医院、患者监督。
(四)科室记账人员应按照医嘱计费,不得实施无收费手续的检查、治疗。
(五)本科室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拉关系、送人情,少收费、漏收费、不收费,损害医院及科室利益。
(六)科主任是科室收费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对科室人员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的教育和培训,树立员工遵纪守法、爱院如家的思想意识。
二、医院责任内容
(一)加强督导巡查,安排组织有关人员对各科室收费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改进。
(二)建立奖惩制度,对认真执行收费标准,历次检查中没有发现漏收费问题的科室予以表彰和奖励。
(三)对坚持原则,举报科室漏收费问题的员工,按漏收金额5倍给予奖励。
(四)对没有建立漏收费监督管理机制、奖惩制度的科室,扣发科主任一月绩效工资。
(五)对发现科室一次漏收费问题,扣发科主任500元;发现二次漏收费问题,扣发科主任一月绩效工资和职务补贴;发现三次漏收费问题,科主任自动免职。
(六)对科室人员违反收费标准,少收、漏收者,扣发当事人500元;按漏收金额的5倍扣发科室当月绩效,视情节轻重扣罚科室质量考核分10—20分;如漏交费者是本院职工,扣发该职工500元。对私自收费者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其劳动合同,科主任自动免职。
院 长(签字): 科室负责人(签字):
201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