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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肿瘤医院执业着装规范

发布时间:2013-9-30   点击次数:26   来源:

                                             济宁肿瘤医院执业着装规范
 
为提高我院医务人员整体职业形象,创建规范化优质医院,进一步体现人性化服务,根据执业规范的需要,现就医务人员执业着装和仪表规范如下:
一、    着装要求
统一着装,保持整洁
1、工作时间必须按医院要求统一着装,准时到岗,佩戴胸牌(别在左上胸部),着装要整洁,无污迹血渍
2、着工作装保持整洁不得缺扣、残损,工作装洗后须烫平整。
3、男性医务人员在单位时不得穿短裤,女性如内着短裙(短裤)其长度不得超出工作装。
4、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不得穿鞋托及岗位无关的拖鞋,不得赤脚穿凉鞋,护士穿着工作鞋。
二、     仪表要求
仪表端庄,装饰得体。
1、员工仪表大方、衣着得体、举止端正、语言文明、态度和蔼、语气轻缓,同情、关心体贴病人,一切行为应符合职业身份。
2、男性医务人员不得留长发,保留自然色或黑色,不得留长胡须。不许佩戴与职业不相符的夸张性饰品。
3、女性医务人员长发应盘起,不允许浓妆艳抹,工作期间不允许佩戴装饰性耳环、手镯及脚链。
4、杜绝长指甲及涂抹有色指甲油。
5、不得纹身及粘贴皮肤彩绘。
6、病房工作人员应保持安静,避免高声交谈、喧闹,做到走路轻、关门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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