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肿瘤医院党务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13-8-23
点击次数:14
来源:
济宁肿瘤医院党务公开制度
一、医院的院务,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和依法应受到保护的秘密或隐私外,原则上应予公开,并做到政策依据公开、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二、院务公开包括向社会公开和向院内职工公开,医院的医疗服务信息、医疗服务价格信息、行业作风建设情况等向社会公开;医院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大额设备和药品采购情况、岗位设置及竞岗情况、绩效工资分配情况、年度财务预决算情况等向院内职工公开;
三、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的原则,凡是公开的内容必须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既要合理又要合法;
四、坚持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认真执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尊重职工群众和患者的选择权、知情和监督权;
五、采用新闻媒体、医院网站、医院信息、院务公开栏、会议等便利、快捷、有效的形式开展院务公开,设立投诉信箱,公布投诉电话,自觉接受职工群众和社会的监督。